新加坡国家发展部(MND)5月12日发表声明,明确表示建屋局(HDB)、市区重建局(URA)、国家公园局和建设局等四个政府机构过去收取的各项服务费用均属合法合规,尽管这些费用此前并未在法律条文中明确规定。

这一声明源于上周国会通过《法规(杂项修正)法案》时引发的激烈辩论。该法案追溯性地确认了这四个机构过去收取的费用,包括非法停车拖车和扣押费、转售组屋申请处理费、动物许可证费及物种认证费等。

执政党与工人党激烈交锋

工人党全部11名议员对法案投了反对票。工人党质疑这些费用过去未经法律授权,本质上是”行政失误”,不应被追溯性确认。工人党还在社交媒体上表示,不能支持一项”追溯性确认未经法律规定的收费、且剥夺公民法律权利”的条款。

国家发展部长徐芳达在辩论中反驳称,这些费用是为了收回服务成本而收取的,具有法律依据。他表示,提出新法律是因为总检察署在检讨后认为,将收费写入法律条文比维持行政安排更为妥当。

不会退还已收取费用

对于工人党议员提出的费用退还问题,国家发展部明确表示不会退款。声明指出,过去的费用是基于实际提供服务、按成本回收原则公平收取的。如果退还费用,意味着由纳税人补贴已经为特定用户提供的服务,对其他新加坡人并不公平。

国家发展部强调:”良好治理意味着不断检讨和完善法律与制度,主动将公共利益事项提交国会,并通过透明、问责和负责任的治理维护公众信任。”

来源:The Straits Times 海峡时报 | 202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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