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7日,新加坡国会三读通过《资讯通信媒体发展局(修正)法案》,赋予资媒局(IMDA)更大的监管权力,加强对资讯通信和媒体行业拥有权与控制的监管力度。

法案核心内容

  • 扩大审批范围:任何实体收购媒体公司30%或以上的股权,均须获得资媒局事先批准
  • 结构性分拆权力:数码发展及新闻部长获权下令对占主导地位的媒体业者进行结构性分拆
  • 消费者保护:资媒局可向媒体公司发出指令,确保公平透明的市场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
  • 更新定义:将商业信托等新型企业结构纳入监管范围,不再局限于传统报业和广播持牌人

政府回应议员关切

共有11名议员在两天辩论中发言,部分议员担忧监管权力过大。数码发展及新闻部高级政务部长陈杰豪在总结辩论时强调,政府致力于保持监管的开放与透明,重大监管决定将向公众通报。

陈杰豪指出,结构性分拆权力是”最后手段”,只有在所有其他监管工具都无法起作用时才会动用。部长必须经过独立评估,确信相关措施符合公众利益。他强调:”这些权力的存在向市场释放出明确而有力的信号,即政府将在必要时果断采取行动,以维护公平竞争和良好的市场行为。”

员工支持与行业转型

陈杰豪也表示,政府正积极同全国职工总会和工会合作,提升员工技能,确保他们在人工智能推动、迅速变化的电信与媒体行业中保持竞争力。

该法案在人工智能和虚假信息日益泛滥的背景下出台,体现了新加坡政府对媒体生态系统健康发展的重视。陈杰豪强调:”我们关心的是谁拥有和控制受监管的实体——这些公司塑造着公民的信息环境,尤其在AI和虚假信息时代。”


📅 发布日期:2026年5月7日 | 📰 来源:8视界、The Straits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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