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与马来西亚于6月4日正式签署协议,推动采用替代性争议解决方式(ADR)处理法律纠纷,进一步深化两国法律合作。

新加坡律政部长Edwing Tong表示,这些协议反映了两国法律和争议解决社群之间的紧密联系。替代性争议解决方式包括调解、仲裁等方式,相比传统诉讼,能够更高效、更低成本地解决跨境商业纠纷。

📋 协议要点

  • 促进替代性争议解决机制在双边商业往来中的应用
  • 加强新马两国法律服务业的合作与交流
  • 为企业提供更灵活、高效的跨境纠纷解决方案

💡 对投资者的意义

新加坡一直是亚洲领先的国际仲裁中心,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在全球仲裁机构中排名前列。此次新马签署ADR协议,将进一步增强新加坡作为区域法律服务中心的地位,为在东南亚投资的企业提供更完善的法律保障。

对于计划在新加坡和马来西亚开展业务的企业和投资者而言,更便捷的争议解决机制意味着更低的商业风险和更高的法律确定性。


📰 来源:The Straits Times | 日期:202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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