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联合早报 | 2026年6月29日

2026年6月29日,新加坡互联网安全委员会(Online Safety Commission)正式投入运作,标志着新加坡在保护公众免受网络伤害方面迈出重要一步。这是新加坡首个专门处理网络伤害的政府机构,由拥有超过25年公共部门法律经验的黄永吉担任首任总监。

首阶段受理五类最常见网络伤害

委员会首阶段将受理五种最常见且最严重的网络伤害案件,包括:

  • 散布私密影像
  • 散布虐童影像
  • 恶意公开隐私(Doxxing)
  • 网络骚扰
  • 网络跟踪

其中,涉及散布私密影像、虐童影像以及恶意公开个人资料的案件,受害人可直接到委员会官网(www.osc.gov.sg)举报。至于网络骚扰和网络跟踪案件,受害人须先向相关网络平台举报,若平台在24小时内未回应或处理不当,才可向委员会求助。

委员会拥有法律强制权力

委员会接获举报后会进行评估。若总监有理由怀疑网络伤害已发生,可向发布内容者、群组管理员或网络平台发出具法律效力的指示,要求移除内容、限制账户互动或采取其他措施。

若有关人士或平台拒绝遵守指示,个人最高可面临2万元罚款、12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机构最高可被罚款50万元。若平台持续拒绝配合,总监还可要求互联网服务供应商阻断相关网站,或要求应用商店下架相关应用。

法定侵权条文同步生效,受害者可民事索偿

与新法同步生效的法定侵权条文,为网络伤害受害者提供了更明确的民事索偿依据。涉及散布私密和虐童影像的案件,受害者胜诉后每张照片或每段录像可获至少5000新元赔偿。涉及网络平台的案件,赔偿上限为每宗50万元。

此外,受害者可在网络伤害发生后12个月内,向委员会申请披露匿名加害人的身份信息,为后续法律行动提供便利。

六大指定平台须承担更高责任

政府指定了六个在本地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网络平台——Meta旗下脸书和Instagram、谷歌旗下YouTube、X(前Twitter)、TikTok以及新报业媒体旗下的HardwareZone论坛,这些平台须承担更多责任,包括移除有害内容、防止相同内容再次传播、限制加害人重新开户以及收集用户身份资料等。

互联网安全委员会首任总监黄永吉表示:”长远来看,我们希望这些措施能营造更文明的网络环境。若能达到这个目标,我们最终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委员会目前有近40名工作人员,未来将根据需要扩充人手。

参考来源:联合早报、8视界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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