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联合早报 | 日期:2026年7月20日

数码发展及新闻部长杨莉明于7月20日在首届新加坡数据节开幕式上宣布一系列重要举措,旨在帮助企业在数据驱动型经济中蓬勃发展。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个人资料保护委员会发布的《生成式人工智能个人数据使用咨询指导原则》,进一步厘清《个人资料保护法令》在生成式AI应用场景下的适用方式。

企业使用个人数据训练AI须获明确同意

根据新指导原则,企业若拟在特定情况下使用个人资料训练生成式AI模型,须事先通知用户并取得明确同意。即使个人资料已用于开发生成式AI模型,个人仍保有查阅及更正个人资料的权利。

指导原则列明了企业如何收集及使用个人资料开发生成式AI模型,并厘清了人工智能整个生命周期中的数据保护责任,包括终端用户提示词(prompts)等新型数据来源的保护要求。

公开数据使用须谨慎评估

根据《个人资料保护法令》,开发生成式AI模型的机构可依据”公开可获取资料例外”原则,在无需取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通过网络爬取收集公开可获取的个人资料用于模型开发。不过,若个人资料设有数码访问限制(如付费墙或用户注册要求),企业须谨慎评估有关资料是否仍属于”公开可获取资料”。

AI专属通知机制

若企业拟将原本因其他原因收集的用户数据用于开发生成式AI模型,且不属于豁免征求同意的范围,则必须先取得用户同意。企业须向用户发出”AI专属通知”(AI-Specific Notifications),明确阐述使用目的、计划使用的数据内容及方式,以及个人如何拒绝或撤回同意。

广泛公众咨询基础上制定

这份指导原则是在广泛公众咨询的基础上制定。公众咨询于今年7月1日结束,共收到40家机构及三名个人提交意见,包括谷歌、Meta、星展集团、新加坡航空、保诚和汇丰银行等知名企业。

此外,本地AI聊天机器人未来将附上”信息卡”,方便用户了解个人数据如何被使用,进一步提升AI透明度与用户信任。

参考来源:联合早报,zaobao.com.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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