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部长徐芳达5月8日宣布,政府将大幅调整执行共管公寓(EC)条规,包括延长最低居住年限、取消延迟付款方式,以及提高首次购屋者配额,以支持首次购房需求、降低投机炒作。新规适用于即日起截止投标的EC政府售地地段。
最低居住年限从5年延长至10年
此前,EC屋主须住满5年才能在公开市场转售给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住满10年后可转售给任何买家。新规将这两个年限分别延长至10年和15年,大幅延长EC的持有周期,抑制短期转售获利行为。
取消延迟付款方式(DPS)
EC项目原本是少数允许买家延迟付款的私宅项目,买家只需先付20%,其余80%可延至项目竣工时支付,通常需额外支付2%至3%溢价。新规下,发展商不得再为未完工EC单位提供延迟付款方式,买家须按工程进度分阶段付款,与其他私宅项目保持一致。
国家发展部数据显示,2021至2025年间,六成EC买家选择延迟付款,其中70%为二次购屋者,首次购屋者仅占约30%。
首次购屋者配额提高至90%,优先期延长至两年
新规将首次购屋者配额从70%提高至90%,预留期从一个月延长至两年。这意味着EC项目推出后两年内,九成单位只能卖给首次购屋者,其他买家只能在两年后购买。
数据显示,EC首次购屋者比率已从2020年的约50%下降至2024年的30%和2025年的40%。同时,2021到2025年间,约75%公开转售单位在达到最低居住年限后的五年内售出,显著高于前五年的45%。
受影响地段
今年上半年政府售地计划正选名单下即将推出的两个EC地段须遵循新规,分别位于三巴旺通道(450个单位)和坎贝拉通道(185个单位),共计635个单位。此前已截止招标的五个项目不受影响。
来源:8视界、The Straits Times | 日期: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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